本站动态

传奇1.76精品过部分按基本稿酬

孙某就自己创作的一部作品与某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出版社按60元/千字的标准向孙某支付基本稿酬,起印数为10000册,超过部分按基本稿酬的8%支付印数稿酬。但年年底该出版社出版页上的印数为20000册。出版社再向孙某交付样书后支付了基本稿酬,认为双方签订的8%明显超过国家规定,拒绝按此支付。那么,在合同约定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呢?

出版社物权以合同约定与国家不符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法律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出版社既然与孙某签订了合同,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稿酬,而不能以合同约定超过国家规定为由拒付。

《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