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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翱翔毁灭天下

李模与王纵发生1.76翱翔毁灭天下合同纠纷。法院开庭审理后,王纵作为当事人一方,向法院申请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却遭到拒绝。那么,当事人王纵是否可以查阅和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呢?有什么条件呢?

当事人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法律规定,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因此,如果王纵的申请复核上诉条件,应当准许。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第七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第十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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